芜湖拼团购房70群(117)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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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188人申请入群

关于房产中介机构网签合同采集信息的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4-04 10:42:56

来源: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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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存量房交易真实性,保障交易安全,依据市国土局住建委地税等5部门《关于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易便民利民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为当事人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应采集交易双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现将当事人无法到场网签的人像信息采集处理方式说明如下:

1.交易当事人中,部分共有人无法到场办理网签合同的,可委托到场共有人办理网签手续,在网签合同时,采集到场人员人像信息,完成网签合同。

2.交易当事人无法到场办理买卖合同网签的,可委托代理人办理,在网签合同时,采集委托代理人人像信息,完成网签合同。若在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前可以到场的,可以补充采集当事人人像信息。

3.买卖双方不得委托同一个代理人办理网签合同手续,也即同一代理人不得作为买卖双方的代理人两次采集人像信息。

4.受委托的代理人应保留好委托代理的相关材料。

特此说明

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2018年4月3日

责任编辑: nixia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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