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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新政:最高200万购房补贴!50万安家补助!

发布时间: 2018-05-04 16:54:25

来源: 芜湖楼盘网

分类: 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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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芜湖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主战略,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发展新高地,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政策链的深度融合,建设长江经济带最具活力的创新人才集聚区,根据中央、省委及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列精神,围绕《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完善芜湖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17〕90号)确定的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机械、航空、微电子(汽车电子)、新型显示、轨道交通装备、新材料、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互联网及共享经济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引进

1.高精尖人才引进工程。围绕上述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新引进国内外拔尖人才(A层次)、领军人才(B层次),约定在芜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首次在芜购买自住房的,按购房款的8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于没有在芜购房的,给予上述安家费补助,同时享受住房租赁租金80%的补贴政策。

根据需要,可比照国内外拔尖人才引进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给予上述两类人才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1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资金配套投入。对我市急需发展的重大项目、急需引进的关键领军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新引进的高端人才(C层次)、其他人才(D层次1类),约定在芜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首次在芜购买自住房的,分别按购房款50%、30%给予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分别不超过80万元、40万元),并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安家费补助。对于没有在芜购房的,给予上述安家费补助,同时享受住房租赁租金50%的补贴政策(租赁房屋补助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购房补贴分5年兑付,首次兑现40%,其余补贴每年兑现15%;所购住房的退出管理机制依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政〔2017〕28号)执行。安家费补助分两年连续兑现,每个年度各兑现50%。

经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A、B、C、D四类人才,可以享受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申请不高于5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重点骨干企业各类人才引进工程。未列入第1项工程支持范围的,根据引进各类人才的实际贡献,由重点骨干企业自主确定并申报。自2018年起,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的50%购房补贴、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80万元。依据纳税平台上企业的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给予累计3个名额,1亿元(含)至3亿元的累计5个名额,3亿元(含)至6亿元的累计8个,6亿元(含)至10亿元的累计10个名额,10亿元(含)以上的累计15个名额。工作服务年限与住房退出机制依本文第1项有关规定。

3.青年人才汇聚工程。对新落户我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工作、约定连续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本科与硕士皆毕业于双一流大学(含原985、211所有高校)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2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双一流大学和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给予8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全日制本科生给予4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全日制大专生以及相同层次的技术类人才给予2万元学业及安家费补助。

4.研发平台人才柔性引进工程。大力支持《中共芜湖市委办公室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打造长江经济带产业创新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17〕91号)确定的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柔性引进研发人才,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研发机构及其核心骨干成员长期合作。对于每年在芜工作3个月及以上,符合D层次1类及以上层次,并实施重点研发项目、产生重点研究成果的柔性引进人才,给予重点研发创新平台人才柔性引进所付薪资50%补贴。

5.产业及技术专家咨询助力工程。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咨询专家委员会,吸引产业及技术专家与各产业深入合作,提高产业发展前瞻性、工作推动精准度。对纳入咨询委员会的产业及技术专家,每人每年给予不高于10万元咨询费。

6.人才薪酬奖励工程。对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年薪20万元(含)以上的各类人才,市、县(区)财政分别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二、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

7.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铸造工程。鼓励本市企业出资与市内外院校开展合作,建立订单式、现代学徒制培养机制;支持院校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师资保障;学生毕业后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分别给予企业和院校补贴。对于其他院校每年向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累计输送100人以上且与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奖励。对于合作院校学生进入我市企业顶岗实习、毕业实习,每人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补贴。

8.紧缺人才合作培养工程。鼓励重点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互动,充分利用先进教育资源培养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对于重点企业选派研发类、技能类、管理类等紧缺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院校、研发机构进修培养,期间发生的学习培训费用,给予30%资金补助,每个企业年度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保障服务

9.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各战略性新兴产业载体单位建立人才专项服务制度,联合企业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平台,承担各项保障工作。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全市人才服务工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档案管理平台,实现资讯共享,在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合理合法地开辟专项绿色通道,提供保障服务。

10.政策兑现提速工程。简化身份认定,对于工资在本市的各类人才,可依据相关信用承诺办理人才认定,充分发挥社会征信体系作用,并建立相应事后监管机制。简化办理流程,提升兑现效率。由企业组织统一申报,载体单位的企业服务中心统一受理;载体单位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把关;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各推进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审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两级资金拨付。

在享受《中共芜湖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芜市发〔2017〕6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人才公寓建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芜政〔2017〕28号)等各项政策支持中,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同类政策不重复享受。自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以来,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A层次、B层次、C层次、D层次1类人才,约定自2018年起在芜连续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自2018年起在芜首次购买自住房的,可以同等享受本文中的购房政策。

本政策涉及的支持资金,市与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及四县按40:60比例承担,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及四区按55:45比例承担。本政策是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专项政策,各载体单位可以结合本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相应政策。

本政策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督办,市战新办负责协调、调度。购房、租房、安家费补贴政策由市人社局牵头指导,产业及技术专家助力政策、A层次和B层次人才的项目资金配套投入政策由市战新办牵头指导,研发平台人才柔性引进政策由市科技局牵头指导,薪酬奖励政策由市财政局牵头指导,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政策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牵头指导,紧缺人才合作培养政策由市人才办牵头指导,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指导,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及政策申请管理由市经信委牵头指导,政策兑现提速由市战新办、市财政局牵头指导。各产业推进组和载体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限时办结。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主动服务,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具体实施细则根据需要由市战新办会同市直有关部门适时制定。

责任编辑: nixia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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