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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慌 关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的所有常识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 2017-07-30 08:31:10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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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网友咨询:要不要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更换或不更换对我有什么影响呢?在芜湖如何网上预约办理不动产证?证书上又有哪些小秘密呢……在此为大家整理了一份最全手册,快转发告诉你的亲朋好友吧~知道了这些后,在芜湖准备买房换房的小伙伴们就能更明确地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啦!

1、在芜湖,为什么要将房产证换成不动产证?

答: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条例要求,原来归属于不同行政部门的登记种类,都会归为统一登记。

包括老百姓手上的《房地产证》(红本)、抵押权人手上拿的《抵押权证》(蓝本)、预售商品房的《预告登记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他项权证》、《海域使用权证》、《林权证》等等。

不动产权利凭证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的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查封登记不颁发证书或证明;此外的其他登记事项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2、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已经办出来房产证的,如何去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需要带上哪些材料?

答:2016年1月6日市区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后,不再发放原房产证和土地证。根据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也就是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等到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证。为减轻群众负担和便民利民,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符合土地登记条件已办理房产证尚未领取土地证的,无需换领不动产权证,可直接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不动产抵押、转移、变更等不动产登记事项。

3、我与女友共同买了一套商品房,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是按照产权份额,后在办理房贷的不动产登记证证明是写成了共同共有,现银行至今没有放贷。请问:以上问题该怎么处理?具体程序和材料需要哪些?

答: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因共有性质变更,申请人可申请变更登记。又因您与银行已申请抵押权登记,您及女友与银行可先行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未放款证明、登记证明等材料共同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再与女友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完成后,您及女友、银行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材料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领取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若申请的是预告登记,您及女友、开发企业可参照上述材料及流程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预告变更及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因不了解您申请的不动产具体登记类别,请您至市不动产中心监察科当面咨询。

4、不动产权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答:买房可以写多个人名!《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也就是说买房写多个人名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5、市民如需换领不动产证,应前往何处办理?

答:申请人可前往芜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机构(城东新区瑞祥路88号,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C1区一至三层)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咨询电话:0553—3836963。

6、房产证与土地证都办好了,但是不慎将房产证丢了,那么现在补办房产证办理下来是不是就是《不动产权证书》?

答:《房产证丢失您应该先去往行政大厅一楼挂失,在补办时将直接办理不动产权证。

7、听说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房子是我的?

答:《物权法》中的确有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权证书是根据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内容进行填写,正常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上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都是一致的。因此,大家大可不必担心。

8、怎么在网上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可以通过网上预约、微信预约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也可现场排队取号。

①网上预约

登录“芜湖房地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网站(网址:www.whfdcdj.cn),点击“网上不动产登记预约申请”按钮进行预约。

②微信预约

(1)长按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关注“芜湖不动产登记交易”公众号(微信号:whbdcdj);

(2)选择“公共预约”栏目下的“公共预约”进行预约;

(3)选择业务类别,填写预约人、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业务申请,浏览登记需知,填写合同编号,选择预约日期,完成进行预约。

注意事项:

①网上预约申请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为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且须如实填写预约信息。

登记中心(其他市区登记分支机构尚不支持网上预约登记)刷预约人身份证取号,逾期确认将导致预约失效,系统会自动记入失约名单。

③申请人因故不能按预约时间申请登记的,需在预约登记时间24前通过原网上预约渠道申请取消预约。

④为防止恶意占用号源,系统对预约次数进行限制管理,预约申请人预约三次未申请登记且未及时取消预约号的纳入失信名单,失信名单内用户预约系统将拒绝该申请人预约取号。

9、我想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没有风险?

答:不建议您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父母不能随意出售、抵押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必须是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若其出现重大疾病需要钱来治疗或生活学习需要等。必须提供监护人签名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和出售房产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的保证书,保证书须经公证处公证。另外,父母出售房产所得款项应全部用于抚养未成年人。否则,日后孩子一旦提出异议,认为父母侵犯其合法权益,父母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0、《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是指什么?

答:《不动产权证书》的“使用期限”指的是该土地或海域的使用权期限。

关于这个“使用期限”可能很多申请人会觉得奇怪,但是如果大家拿自己家的《房产证》来看一看的话,就会明白了。《房地产权证》在附注栏上都有一句“已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期限从XX时间到XX时间”,这两个使用期限是一样的。

责任编辑: nixiao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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